一、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道义力量
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以其先进性、人民性和真实性而居于人类社会的价值制高点,具有强大的道义力量。
(1)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的先进性,体现在它是社会主义制度所坚持和追求的重要价值理念。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反映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本质要求,渗透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各个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
(3)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的道义力量还源于它的真实性。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则为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的真正实现奠定了根本的制度前提和制度保障,使得自由、民主、公正等价值观“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成为真切、具体、广泛的现实。
成为真切、具体、广泛的现实。
二、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的现实基础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的实践根据。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生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同当今中国最鲜明的时代主题相适应,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的价值表达。它从价值观的层面,清晰地展现了我们所推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特征和根本追求。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以无可辩驳的事实生动展示着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的生机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经验,是对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正确性、可信性的检验。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推进,也不断为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注入丰富而鲜活的时代内涵,并为社会主义重要价值观的弘扬和践行创造提供了广阔空间及有力的物质基础、制度保障和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