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明确师德践行、教学实践、综合育人和自主发展四大能力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有了标准
中国教育报北京5月6日讯(记者 高毅哲)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5个文件,以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
《能力标准》共5个文件,分别明确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基本能力。每个文件分4个部分提出四大能力,即师德践行能力、教学实践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出台《能力标准》,旨在进一步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推动教师教育院校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从源头上提升教师队伍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据了解,2020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建立健全教师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的制度,加快推进允许教育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0年9月,教育部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要求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将支持各地及相关学校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免试认定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尤其是督促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能力标准》,尽快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加强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统一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等,深入推进免试认定改革。